宁波富达2022年净利2.44亿同比下滑32.27% 总裁马林霞薪酬89.13万-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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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宁波富达(600724)近日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56,317,571.34元,同比增长39.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224,324.79元,同比下滑32.27%。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9,954,322.6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78,514,588.51元。
2022年度完成营业收入4.65亿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14.28%,其中租金收入3.20亿元,商品销售收入0.57亿元,托管收入0.0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46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65.84%),净利润1.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贡献率为75.73%),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4.00%、16.10%和14.09%。调整租金减免影响后,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6.62%、4.10%和1.81%。天一广场可供出租面积15.67万平方米(不包括自营和联营面积),出租率95.26%。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360.07万元。董事长张建军未在公司领取报酬,董事、总裁马林霞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89.13万元,财务总监甘樟强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53.48万元,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赵立明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71.3万元。
公告披露显示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4,224,324.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5,138,666.20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513,866.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368,147,446.45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361,310,267.75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27,461,978.28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216,786,160.65元,结余10,675,817.63元结转下期。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8.77%。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资料显示,宁波富达主要业务为:商业地产的出租、自营联营及托管业务;水泥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燃料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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